『德盛債券大壩基金』獲准追加募集100億元
回上一頁
(2001/08/15 16:05:00)

「德盛債券大壩基金」已於今日取得證期會核准追加募集新台幣100億元,基金規模上限從100億元擴充為200億元。該基金最低申購金額為新台幣十萬元,基金投資標的為國內公司債(不含可轉換公司債)、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外金融組織債券。同時該基金目前只投資信評A級以上或有銀行擔保的利率商品,且定存只與信評BBB+以上之金融機構往來,相當重視資產品質安全性與風險控管。

今年在台股市場跌多漲少之情況下,國內債券基金儼然成為資金最好停泊站,且因近來債券殖利率波動幅度大,造成部分以買賣斷公債為主的積極型債券基金績效受打擊,市場資金紛紛流向收益較穩健的一般債券型基金。因此,預期在此市場趨勢下,向來頗受好評的「德盛債券大壩基金」,將可再度吸引法人機構資金流入。

此外,由於申購贖回手續簡便、流動性佳,且基金收益不輸定存,加上買賣價差屬資本利得免課稅,德盛投信表示,該類債券型基金不僅受法人機構青睞,同時也是大額定存戶合法節稅的利器,一般投資人投資債券基金的比重已有增加趨勢。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